索引號 | 000014349/2024-00220 | 主題分類 | 文物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發布日期 | 2024-02-06 |
發文機關 | 滕州市人民政府 | 關鍵詞 | |
發文字號 | 滕政發〔2024〕3號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滕政發〔2024〕3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23〕18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魯政字〔2024〕10號)要求,切實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文物普查作為我市文物事業的一項根基性任務,不僅是一次全面的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摸底,更是一次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通過此次普查,將系統地掌握我市不可移動文物的分布、類型、保存狀態等關鍵信息,對于精準地評估文物保護現狀、科學地規劃文物保護策略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對于我市在新時代背景下實現文化創新、打造文化強市具有深遠意義。各級各部門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確保普查工作的正確方向,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普查工作的每一項任務都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主要內容
(一)普查范圍和內容
我市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對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
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根據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的新趨勢,認真做好歷史建筑、工業遺產、傳統民居、鄉土建筑、中華老字號、文化景觀等文物類型的登記工作,將更多反映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中華民族發展史的物質文化遺產納入文物范疇,加強內河湖泊、丘陵、海域等容易遺漏和普查難度較大區域的工作力度。
(二)時間安排
普查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普查標準時點為2024年4月30日。普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建立普查機構,制定實施方案,確定技術標準和規范,配備設備和采集軟件。
第二階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實地開展文物調查。
第三階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依法認定、登記并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我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逐級驗收并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中具有重要價值的不可移動文物核定公布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加大文物保護力度。
(三)普查質量要求
將普查質量控制貫穿于普查全過程,對普查野外達到率和調查區域覆蓋率、文物認定標準執行情況、文物信息采集質量、文物認定工作程序等加強質量控制,嚴格執行普查標準,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建立普查數據質量追溯機制,所有普查成果應全部留檔,確保全過程可溯源檢查。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妥善保存普查數據和資料,對普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履行保密義務。文物行政部門依法開展文物登記、認定和公布,所有復查文物、新發現文物,均應具有認定公布文件。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滕州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協調機制,負責審定普查實施方案,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不作為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協調機制辦公室設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其中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國有文物資源資產管理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底圖方面的事項,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積極提供文物資源線索,組織動員本系統做好普查工作,為普查隊員現場調查提供工作便利條件,及時準確提供管理使用的文物相關信息,協助研究解決普查中涉及本系統的重要問題,協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護工作。
(二)落實普查經費。按照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有關規定,將普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按時撥付,確保經費足額投入。同時,要加強對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和管理,確保經費使用合理、規范、高效。
(三)組建普查隊伍。充分調動文物保護工作機構、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鎮街文化站(文旅崗)以及社會力量參與普查工作。同時,要注重加強與高校、研究機構的合作,吸引更多的專業人才參與普查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人員加入普查隊伍,聘用人員勞務費在普查經費中列支。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承擔普查任務的,要加強監管、確保質量;聘用或商調編制外普查人員的,應嚴格規范普查行為,嚴肅普查紀律。
(四)加強宣傳動員。各鎮(街)、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普查工作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和進展成效,提高全社會對文物普查工作的關注度和參與度。要積極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普查工作,特別是發動廣大群眾提供文物線索,為普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普查工作深入開展。
(五)嚴肅責任追究。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如實填報登記信息,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市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滕州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和指導評估。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鎮(街)和部門將進行約談和通報批評,對在普查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因失職瀆職造成文物損失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滕州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協調機制人員名單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附件:
滕州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協調機制人員名單
主 任: 康鳳霞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馬金安 市政府副市長
副主任:趙曰祥 市委宣傳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
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
孔 磊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長、市文物局局長
成 員: 張宏偉 市委黨史研究中心副主任
謝繼昌 市人民武裝部副部長
韓惠明 市委統戰部四級主任科員
時均浩 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市重點項目服務中心主任
孫衛志 市教育和體育局副局長
馬 良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市工業運行監測中心主任
馬洪光 市財政局副局長
秦 軍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李宏江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葛瑞良 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
滿孝營 市城鄉水務局副科級干部
許 冉 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副局長
馬 勇 市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成員、市文創旅游產業促進中心主任
姜傳東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段修慶 市統計局副局長
姜 濤 市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盛軍芳 市農村經濟事務中心副主任
孫玉清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
協調機制辦公室設在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物局)。辦公室主任由孔磊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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